法医学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法医学

一、课程概述

法医学是一门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实践性医学学科。根据研究对象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医学可分为针对尸体进行的死亡原因、死亡性质、死亡时间、伤病关系等的研究:针对人体的损伤进行的损伤成因、成伤机制、损伤时间、损伤形态、程度及预后等的研究;针对个体精神状态进行的刑事能力与民事能力的研究;针对人体内毒物作用及检测的研究。按照学科具体功能,又可分为法医病理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理学、法医精神病学等学科。

本课程是特种医学学科的研究生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众多学科内容,包括病理学、病理生理学、生物力学、医学影像学、生物信息学和计算机应用等。研究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系统掌握法医学研究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并为从事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奠定基础。

二、先修课程

学习本课程之前应具备人体解剖学、组织胚胎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以及部分临床医学相关课程等医学基础知识,以及法学、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等法学基础知识。

三、课程目标

1.应掌握的知识

掌握机械性损伤的生物力学机制、病理学及病理生理学机制和相应的临床转归及所致后果的评价;掌握精神障碍者相应法律能力鉴定的原则及依据;熟悉心脏性猝死的疾病种类及发病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辅助检查、诊断和鉴别诊断;了解影像学技术在尸体及活体法医学鉴定中的应用;了解常见有毒药物、毒物的分析鉴定技术;了解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中毒机制及相关法医学鉴定。

2.应具备的能力

要求初步具备分析问题并进行法医学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技能方面:熟练掌握机械性损伤法医学研究相关的实验操作、数据处理分析技能等。拓展能力方面:能协助并参与开展常见毒物、药物检测和毒理学分析的法医学鉴定活动,能协助进行常见精神障碍者法律能力鉴定的调查取证、结果分析判定工作等。

四、适用对象

适用于特种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五、授课方式

授课方式主要由理论授课、实验操作、案例教学、文献阅读与讨论等部分组成。其中理论授课、案例教学主要以传统的多媒体教学方式对学生进行授课;文献阅读及讨论采取学生自主学习、导师指导的方式,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获取信息、分析整合信息的能力。

六、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 法医病理学与毒理学

1.机械性损伤

主要内容:常见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制、生物力学分析、病程转归、损伤时间推断及损害后果评估,包括死亡-损伤因果关系、活体损伤程度、伤残等级等。

■重点:掌握机械性暴力导致人体损伤的生物力学规律;掌握相关病理学及病理生理学机制及相应的临床转归和法医学评价。

■难点:对机械性损伤原始形态进行三维重建,通过生物力学分析、重建成伤过程。

2.损伤时间推断

主要内容:阶段机体功能异常和形态学改变规律;损伤并发症的病理生理机制、病理学表现、临床表现及法医病理学诊断;相关的生物化学及病理生理学改变应用于伤后存活时间推断;不同部位机械性损伤组织病理学表现的时序性变化。

■重点:掌握人体对机械性损伤的反应规律;掌握人体不同脏器机械性损伤愈合的病程特点。

■难点:损伤局部生物化学指标的变化规律及伤后存活时间推断。

3.虚拟解剖

主要内容:虚拟解剖的技术方法、检查原则和程序及法医学应用、适用指征;尸体征象、生活反应及机械性损伤、高温损伤、溺死、猝死的死后影像学诊断;尸体影像学检查技术与传统病理学剖验的比较与有机结合。

■重点:掌握虚拟解剖的技术方法、检查原则和程序;通过尸体影像学检查对死后现象与生前损伤、生活反应进行诊断;对机械性损伤的医学影像学资料进行图像处理,分析组织器官损伤的动态形成特征,结合虚拟解剖与生物力学分析进行损伤过程的重建与分析。

■难点:机械性损伤的医学影像学诊断,医学图像处理、虚拟解剖与生物力学分析结合进行成伤机制分析。

第二部分 法医临床学

1.法医影像学研究进展

主要内容:法医影像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发展趋势;掌握创伤影像中骨损伤、脑损伤及软组织损伤的影像学特征和随病程变化的演变规律;掌握青少年、临近18岁年龄的影像学检查及法医影像学同一认定的判断原则。

■重点:掌握创伤影像中骨损伤、脑损伤及软组织损伤的影像学特征;掌握青少年及临近18岁年龄的影像学检查。

■难点:创伤影像中骨损伤、脑损伤及软组织损伤随病程变化的演变规律;临近18岁年龄的准确评估。

2.残疾等级标准及鉴定研究进展

主要内容:熟悉残疾等级鉴定的原则、划分的依据;了解ICF残疾理论体系的相关原理;掌握不同组织器官的鉴定时机;掌握常见的肢体功能及器官功能障碍客观检查结果的评价。

■重点:掌握不同组织器官系统损伤的鉴定时机;掌握常见的肢体功能及器官功能障碍客观检查结果的评价。

■难点:视觉、听觉及大小便功能障碍客观检查结果的准确评价。

第三部分 司法精神病学

1.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律能力

主要内容:我国精神障碍法医精神病学鉴定的法律依据及其历史沿革;不同法律体系下精神障碍患者的法律能力评估;常见精神症状对患者法律能力的影响;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能力评估的方法。

■重点:掌握我国精神障碍法医学鉴定的法律基础及鉴定依据;掌握常见精神症状对患者法律能力影响的心理、生理基础及相关理论;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法律能力评估的工具及实验室检查方法。

■难点:掌握精神症状对患者法律能力产生影响的生理、心理基础,及对其进行法律能力评定的法律基础。

2.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

主要内容:精神伤害与精神损伤的概念及区别,精神损害赔偿与精神损伤赔偿的概念和各自法律依据,精神损伤与精神伤残的关系。精神损伤的形成机制、生物学基础及常见的检测手段,精神损伤法医学鉴定的法律依据和常用评价标准。

■重点:掌握精神损伤形成的机制及鉴定技术。

■难点:掌握精神损伤的鉴定标准的使用。

3.精神障碍的伪装与识别

主要内容:伪装精神症状的常见表现形式;伪装精神症状的识别与评估方法、工具及其应用条件。

■重点:掌握伪装精神症状常见的表现形式及其临床特点;掌握常见的神经生理改变及其检测技术的原理与检测方法;掌握常见的评估“伪装精神症状”的心理测验的原理和适用范围。

■难点:掌握使用各种工具识别“说谎”或“伪装”的原理及方法。

4.攻击行为及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性评估与监管

主要内容:攻击行为的概念和不同的分类方式,攻击行为产生社会心理学因素及生物学因素,攻击行为与精神障碍的相关性。对精神障碍患者尤其是精神障碍违法者进行危险性评估的意义,常见的评估方法与工具,危险行为的预测预防以及国内外危险精神障碍违法者的监管体系。

■重点:掌握攻击行为的概念与攻击行为产生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及生物学因素;掌握精神症状、精神活性物质对攻击行为发生的影响;掌握精神障碍违法者危险性评估的常见方法与评估工具。

■难点;掌握与攻击行为产生有关的各种社会心理及生物学因素;掌握危险性预测的发展迭代,预测原理、特点及相关技术。

第四部分 法医学毒物分析

1.基于液质联用平台的毒物分析方法

主要内容:针对法医实践工作中常见的抗凝血杀鼠药、有毒生物碱成分,结合案例讨论毒物中毒特点,及相应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的建立和优化。

■重点:掌握液相色谱-串联质谱仪的原理及基本操作;掌握常见抗凝血杀鼠药、有毒生物碱成分的理化性质及中毒症状;掌握生物检材中抗凝血杀鼠药、有毒生物碱成分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检验方法;重点掌握如何优化分析方法,例如准确度、精密度、检出限和定量限。

■难点:根据目标毒物自行建立及优化基于液质联用平台的检测方法。

2.特殊检材的毒物分析方法

主要内容:目前用于法医毒物分析的检材已经不局限于血液、尿液及死者肝、肾组织等常规检材,还会采取毛发,指甲等特殊检材。这些检材有其自身的优势,前处理方法也有特别之处。

■重点:掌握毒品进入毛发的机制;进入毛发、指甲等特殊检材的毒物种类及其代谢物;重点毛发、指甲等特殊检材的前处理方法,以及气相色谱-质谱、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的检验方法。

■难点:毛发表面的毒物污染与毛发中毒物的鉴别。

3.滥用物质的神经系统毒性研究

主要内容:滥用物质对神经系统生物体的毒性反应和毒性作用机制,目前常用的研究方法。

■重点:掌握神经系统毒性的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熟悉滥用物质甲基苯丙胺、乙醇神经系统毒性的研究进展。

■难点:神经系统毒性的分子机制。

七、考核要求

本课程考核以阶段测试、综述、期末考试等共同构成。以下为具体的考核标准:

总成绩=平时成绩+阶段测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

平时成绩:出勤考核(5%),讨论课及综述(5%),总占比10%。

阶段测试成绩:占比30%。

期末考试成绩:理论考核(50%),实验考核(10%),总占比60%。

八、编写成员名单

陈哓刚(四川大学)、顾艳(四川大学)、叶懿(四川大学)等